诸位看官,说起来不怕大家笑话。小子的专业是学法律的。然而却是个至今刑法三原则都背不全的学渣。而小子最近追经典老剧《包青天》,这部古代司法剧,引起了小子这个法律学渣的思考。

在《紫河车》这一个单元,包拯审问紫河车一案。凶手百般抵赖就是不招。对此展昭有些不耐烦,说要对犯罪嫌疑人大刑伺候。对此包拯难得的对展昭发火。而他大发雷霆的理由有二,第一、三木之下何求不得。刑求之下得到的证据难免不符合程序正义。第二、此案已经震动朝廷,由包拯与王丞相、庞太师一道三堂会审。案犯见有政治因素参与其中,就算一时屈打成招。也必然会在公审现场翻供。而陪审人员再参上一本。只会让案件更加棘手。所以无论是从程序正义的角度去分析,还是从实际情况去考虑。刑讯逼供都是不理智的行为。

然而台版《包青天》是单元剧。上一单元和下一单元的内容相对割裂。在《紫河车》的上一单元《铡庞昱》里。包拯就对庞昱的管家一番大板伺候。管家吃打不过,交代了庞昱的罪行。不过这也不能算包拯言行不一。包拯只说三木之下何求不得。何为三木,传统来说是桎、梏、拲。不过就剧中的司法实践来说。应该说是大板、大夹棍、小夹棍(拶)。

一般公案剧,都是先打嫌疑犯一通大板,不招供,拿两根大板夹双腿,再拿两根大板利用杠杆原理挤压双腿,再不招就得拿出独门杀器小夹棍,十指连心。一般文弱书生经过这三木伺候。没有不屈打成招的。而这些刑具都能摆在大堂之上。这还算是有些良心的官员使用的刑具。一般文弱书生经不住这三件套。但是还有嘴硬的忠臣良将。就得去用小黑屋三件套,沾水皮鞭、烙铁、老虎凳三件套。还有许多骇人听闻的酷刑,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。刑求之可怕由此可见一斑。

包拯反对的只是当庭三木三件套。但是掌嘴和杀威棒这样的常规肉刑并不少用。如果有人慑于掌嘴和杀威棒的刑求下乱招一通,只能算意外收获。在包青天世界里,贪官刑讯逼供一般在大堂上亮出三件套就解决了。很少会使用小黑屋三件套。然而公堂之上使用三件套。不一定就是反派角色。在包青天之前的大宋清官是寇准。而在《杨家将》中,寇老西在审结潘杨案时。对堂堂国丈潘仁美打屁股还不过瘾,还要上夹棍。这潘仁美毕竟武将出身、不比文弱书生。大板完了上夹棍,把潘太师疼晕过去。寇老西还要对潘仁美泼凉水浇醒。继续刑求。幸亏潘贵妃及时救人,否则堂堂国丈,恐怕就要痛死当场。

从上帝视角,我们为寇准重责潘仁美叫好。觉得潘贵妃怒责寇准,并且在宋太宗面前告状,险些处死寇准是无理取闹。但是抛开上帝视角,一位弱女子看到自己的老父亲被折磨的死去活来。难道不应该奔走呼号。并且一位官员,面对有权势的落马官员尚且肆意刑求,面对一般案件自然更是全凭主观喜好。在得到少量证据甚至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。便对嫌犯施加酷刑。动辄使用酷刑的人,不一定是贪官,但一定是酷吏。一般老百姓普遍厌恶贪官,但不一定厌恶酷吏。因为酷吏主要针对的是权贵。但酷吏之害,甚于贪官。从请君入瓮就能证明。

与之相比包拯就很讲政治正确。他坚持刑不上大夫,这里的刑不是最终判决的刑罚。而是审案过程中采取的非常手段,杀威棒、大嘴巴显然是不能随便给士大夫们随便用的。至少在证据不充分的时候不能随便用。不仅不能打,还要赐座听审。和声细语。而审问一般人犯,则是怒目圆睁。大声呵斥,掌嘴大板随时伺候。一般升斗小民面对这样的上官威仪只能默默接受。然而包拯也在这上面吃过亏。

比如《铡庞昱》一案中,包拯对庞府管家施以杀威棒酷刑,庞管家不吃眼前亏。当时招供画押。结果等庞太师前来旁听的时候,庞管家当庭翻供。给后来的审案造成不小困扰。这件事也给包拯带来不小困扰。有时候打狗也要看主人。虽然文曲星自身不怕狗也不怕主人。但是对涉及案件只能充分讲究程序正义,对涉及一般平民的案件则可以相对放宽条件,使用一些非常手段。青天尚且如此,古代追求司法公正之难由此可见一斑。

而了解到了古代法治之艰难后,小子不得不复习一下现代的刑法三原则,乃是:【罪行法定原则、罪责行相适应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。】你学会了吗?

